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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改办25条:安置房自住部分不超“一梯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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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5 15:22:14

  是否能按期回迁?安置房质量是否能得到保证?赔偿能否到位?是群众在城改工作相关事项中担心最多的。如何理顺群众回迁、安置房建设、房屋征收搬迁等工作中存在的多种关系和矛盾,尽可能为市民行方便,西安市城改办结合眼下实际,拿出了25条硬措施。

  除了在安置房建设分配过程中全力推进“四公开”制度(公开选房顺序号、公开房源、公开选房过程、公开房屋结构),措施要求,结构示意图、楼层差价调节系数、超面积收费标准及各种配套收费标准都要公示,并确保群众30个月回迁。安置房自住部分不超“一梯八户”。

  在决定搬迁征收之前,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专家论证会和搬迁预备会,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在征得90%以上的群众同意后,再下发搬迁批复和征收决定。针对现实中,往往有人突击加盖换取补偿款的问题,措施提出,将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对没有突击加盖的建筑提高补偿标准的奖励政策。

  对各开发区只审批下发《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和《改造方案批复》,出具《房屋预售许可函》,其他建审手续由区内相关部门审批;对临潼、长安、阎良只下发《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和《改造方案批复》,其他建审手续均由区内相关部门审批。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土地确权,2个月内办理划拨土地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及发放房屋预售函,7个工作日内办结……根据这一明确的时间表,西安市城改办将把相关处室推进手续办理情况作为年底评比的依据,对有意阻扰手续办理工作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问责。每一季度,还将通报一次办理进度,一年内连续两次倒数后三位的处室,在年终考评中将不得列为优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