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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名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海东时报)

文章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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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6 06:22:26

时报讯(记者 史雅洁)自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海东市立足市情,不断制定和完善制度,凝聚工作合力,明确推进措施,按要求、分阶段完成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21.76万人,占总人口的12.6%。预计到 2020 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 24 万人,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目前,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家、农村互助幸福院613家。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3.3万名困难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海东市及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海东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督导小组,适时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和推进会,督导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领,出台了《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互助幸福院评定办法》《日间照料中心评定办法》《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和方案,促进了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积极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对参与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颁发《资格证书》,培训人员达4440人(次)。开展服务人才遴选工作,并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实了养老服务供给。民政部门与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政校合作协议,开办养老服务护理专业,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

全市投入349万元,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开展老年人生活能力筛查评估工作。整合各类资金9657万元,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此外,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上,编制《海东市养老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内投入3800万元,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等相关要求,通过整合闲置资源、资产划拨、项目实施等,建设老年互助幸福院140个,重点打造了18个示范性互助幸福院、8个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规范了养老设施营运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明确购买服务内容和形式,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健全服务项目清单,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投资900万元,建设市、县(区)、乡(镇)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设一键通、健康手环等服务,提升了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此外,海东市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契机,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公开招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并带动孵化 80家养老服务组织,培养服务人员2100名。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养融合服务机制。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11万老年人得到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签约服务,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