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王雨冰)日前,平安区根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河、库、坝进行详细调查梳理,进一步完善全区河湖名录,并积极督促辖区内各乡镇和责任单位,按照《海东市平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据了解,平安区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全区上下及时对辖区内水域周边环境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清运垃圾1300余方;整改封堵河道、排污口42处;拆除违规违建农家乐25家、养殖场9个;整治取缔违规砂石场21家;封堵并拆除河道旁厕所22所。自筹资金80.7万元,对24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及时修缮,安装网围栏22公里,安装永久性警示牌58块。同时,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海东市环境监测站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湟水河及其支流断面进行定期水质监测。目前,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均达到《海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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