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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立案查处环保案件62件(海东时报)

文章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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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8 05:05:48

时报讯(记者 李隽)今年,海东市环保部门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随机抽查等多种执法方式,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62件,罚款金额43.1万元,实行查封扣押案件2起,限产停产案件2起。

今年,海东市环保部门认真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整顿工作。完成清理整顿未批先建违法项目38家,久拖不验违法项目207家。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水泥、玻璃、铁合金等多个行业开展了三级联合督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排查、在线监测设施运行考核等多项专项执法监测活动,工业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和在线监测数据传输不稳定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同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过程管理,督促产废单位加大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力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正式投入运营,与全市224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签订了医废处置合同,截至目前已处理医疗废物338.7吨。

针对小水电站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碳化硅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环保部门对黄河、湟水河、大通河三大流域的23家中小型水电站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使中小型水电站生活污水直排、垃圾倾倒河道、枯水期不下泄生态基流、排沙清淤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督促辖区内对10家碳化硅企业烟气收集、除尘设施、三防措施等进行升级改造。对全市18家10万吨以上的非煤矿山开限了环境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使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废料乱堆放等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此外,海东市制定出台了《海东市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海东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海东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情形,形成了“党政负责、部门履责”的环境保护新格局